中考將至,各地陸續出臺了2024年中考招生政策。有媒體注意到,不少地方的中考招生文件列明,非應屆初中畢業生報考普通高中,中考成績扣減一定分數后再參加錄取。
比如,江蘇淮安減10分、常州減30分,北京減5分,福建廈門減40分等。有地方規定非應屆考生不得填報省、市示范高中志愿,有地方則禁止中考非應屆生復讀。
對非應屆初中畢業生扣減分數再進行錄取,或進行其他限制,有人覺得是對非應屆初中畢業生的一種教育不公,有人卻認為反倒是一種教育公平,輿論場存在截然相反的兩種觀點。
非應屆畢業生再次進行中考,多是因為沒能考上高中,而他們或自己不想、或在家長要求下,也未就讀職業類學校,最后選擇復讀,再次中考。但他們比應屆畢業生多了一年學習時間,相比之下更有競爭優勢。而一些地方的高中教育資源有限,甚至緊缺,如果不對復讀有所限制,對應屆畢業生來說,就不夠公平。
所以,相比完全禁止非應屆生復讀或參加中考,中考復讀減分錄取顯然更為合理與公平,既能夠讓兩屆考生在相對公平的基礎上競爭,附加錄取條件也有利于引導非應屆生流向職業類學校。
近年來,我國高度重視職業教育,堅持職普比例大體相當,適度擴大中職招生規模。但仍有很多學生并不愿意就讀職校,一些沒能考上普通高中的學生為此選擇復讀。這無疑加劇了中考競爭,讓中考變得越來越卷。
因此,中考非應屆生報考普通高中減分錄取的做法并沒問題。問題在于,各地在減多少分問題上并不統一,比如北京減5分、福建廈門減40分,就差別甚大。
這就難免有所疑問:各地制定減分政策的依據為何?具體減這么多分的合理性何在?
對此,各地宜有相應的解釋說明。畢竟,錄取政策關系眾多中考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。各地制定減分政策,也有必要廣泛征求民意,根據各地實際情況,開門問計、科學決策,讓科學合理的減分政策更好地平衡與安放兩屆考生的權益。
而要鼓勵更多初中畢業生選擇職校,避免扎堆去普通高中,關鍵還要破除唯分數、唯學歷的評價體系,逐漸改變人們對職業教育的偏見與歧視,讓職業教育不再“低人一等”。
如果能讓廣大學子不管是選擇職業教育還是普通教育,都有光明的前途,初中畢業生扎堆復讀考高中的問題,自然也就迎刃而解了。